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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财政局
机构职能

德钦县财政局

办公地址:德钦县升平镇行政中心政府大楼四楼

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及节令调整工作时间除外)

联系方式:0887-8413077

根据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字〔2019〕27号)县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有利于我县财政经济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在职责内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三)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督查本级政府及县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县非税收入的法规制度,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征管;提出地方性税收征管建议,参与拟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工作,研究提出地方税收征管的调整建议。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管理财政专户,按规定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管理工作。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七)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县性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八)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

(九)拟定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制定国有资金收益分配政策,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负责会计委派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县级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会计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十一)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负责管理财政系统局域网络运行工作;负责向政府提供财政改革方面的信息;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立项审查,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建立采购信息库;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局域网络管理及运行安全。

(十三)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县统一的国有资本管理规章制度。

(十四)研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本级财力安排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负责组织和监督部门预算绩效自评;负责对本级财力安排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指导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债务管理工作,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和置换债券项目申报、分配、下达;对管理系统、监测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和政府性债务相关政策的宣传,杜绝违法违规举债,严控新增隐性债务。

(十六)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建立全县金融工作沟通机制;指导和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推进全县金融协调发展;负责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规范民间融资行为;负责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十七)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填报单位:德钦县财政局

办公室电话:0887-841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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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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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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