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公开信息表
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德钦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助开展县级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州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并牵头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县级粮棉糖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负责储备粮棉糖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和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八)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县投资项目。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一)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改革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

(二十三)提出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有关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荐能源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二十四)承担德钦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全县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公室、县人民政府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德钦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二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夏季);9:00-12:00,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填报单位: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电话:0887-8413257
办公地址:德钦县行政中心四楼
科室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密、统计、信访维稳、档案、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督查、对外协调、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牵头协调起草本部门重要文件,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内部审计等工作。


社会和产业发展股

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编制社会发展投资计划,审批和安排重点及专项社会发展项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协助开展县级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并协调实施,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和备案。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助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综合分析我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编制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示范项目,申报和协调实施高技术产业基地、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统筹协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工作,研究和协调国家和省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人才引进战略及科发展政策;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并牵头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查、审批、备案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能源综合股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能源的规章草案;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能源体制改革、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按照规范程序对水电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防洪安全等进行管理;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产业的有关工作;组织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对外合作;负责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指导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

拟定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上报国家、省、州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范规程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

拟定水电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权限范围内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其他新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上报国家、省、州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定对新能源建设进行管理。


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股

研究总量平衡,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县级重要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有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有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参与相关年鉴的编制。承担德钦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有关工作。


粮食储备与调控管理股

组织实施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负责提出县级粮棉糖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规模建议,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管理。承担粮棉糖产销合作、监测预警、应急和全县军粮供应有关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监,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工作,推动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级、州级投资和财政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

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的重大问题,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指导监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监测粮食行业经济运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策性资金编报县级储备粮的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负责协调政策性贷款项目的具体业务指导;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和行业统计完成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收集粮油价格和市场信息并为全县粮食指导服务。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督办。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价格调控监测与收费管理股

 贯彻落实重大价格改革政策,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负责重要农产品价格管理;贯彻落实云南省价格认定政策和制度;受理协助单位提出的价格认定工作。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研究制定价格改革调整方案;依法制定和调整实行地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协调县内重大价格矛盾和争议;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贯彻实施国家收费政策和法规;依法制定和调整县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经营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协调重大收费纠纷;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按照《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县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农经地区资环和易地扶贫搬迁股

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计划。

推进落实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负责组织我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有关工作。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县人民政府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编制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计划;提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建议;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管理;配合完成脱贫攻坚有关工作协调参全县扶贫开发工作。


基础设施发展股

分析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情况,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综合交通建设项目;协调长江经济带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物资能源储备股

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拟订县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县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县级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日常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按照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编制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参与提出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及省、州、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拟订并指导实施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牵头编制国家专项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规划方案并协调指导计划实施、监管、评估等工作。

   拟订有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督促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前期计划的执行,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政策法规和经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

参与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本局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有关事务,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组织发展改革系统的普法工作;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服务大厅有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县内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和专项改革方案;负责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一带一路”及辐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拟订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德钦县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组织拟订经济合作发展规划。

    研究和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总量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落实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和产业、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非上市公司企业债权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负责全县政府出资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和创业投资企业为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德钦县行政中心四楼政府办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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