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本大队《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信息公开指南》。

1、 信息主动公开内容

1.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领导及其分工;

2.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3.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年度工作总结;

4.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文件(包括:通知、公示、公告、便签、函),人事信息;

5.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扶贫工作信息;

6.部门工作动态信息

2、 信息依申请公开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 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87-8413178  传真号码:0887-8413178

通信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政法小区森林公安局办公室

2.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德钦县人民政府” 门户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专栏直接点击“依申请公开”,填报申请。

(2) 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德钦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随附身份证明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德钦县政府办公室。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机构处,亲自提交书面申请或登记查阅。书写存在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在法定期限内将申请结果告知申请人;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部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                                                         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流程.docx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docx


德钦县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1年4月9日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德钦县行政中心四楼政府办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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