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机构职能


 一、内设机构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内设办公室(执法调度室)、综合股、自然生态保护股、大气与水生态环境股、土壤生态与固废化学品股(核安全辐射环境管理股)5个股室。

(一)办公室(执法调度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分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指挥、调度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分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的有关工作审查。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综合股。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县低碳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环境污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配合州局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县际和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三)自然生态保护股。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县生态状况评估。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州、县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具体工作。

(四)大气与水生态环境股。承担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负责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城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承担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县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五)土壤生态与固废化学品股(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负责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承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二、下属事业单位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设置德钦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德钦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下属事业单位。

(一)德钦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和应急工作,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二)德钦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和环境应急的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核与辐射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调查评估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7-841262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12:00 ;下午:2:30——5:30(夏季)

                                  早: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填报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 局德钦分局
办公室电话:0887-8412628
办公地址:德钦县升平镇敦和社区八字冲消防大队旁
科室设置
综合股


综合股: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县低碳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环境污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配合州局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县际和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股


自然生态保护股。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县生态状况评估。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州、县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具体工作。


土壤生态于国废化学品股《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



土壤生态与固废化学品股(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负责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承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德钦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德钦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和应急工作,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德钦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德钦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和环境应急的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核与辐射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调查评估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办公室(执法调度室)



办公室(执法调度室):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分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指挥、调度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分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的有关工作审查。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大气与水生态环境股



大气与水生态环境股。承担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负责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城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承担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县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气侯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德钦县行政中心四楼政府办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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