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水务局
德钦县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5日
德钦县水务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河道治理方案
继2021年2月份短暂的春节假期后,德钦县水利建设项目的施工如火如荼的进行,节前未完工的项目陆续进场继续施工,其它年度建设项目也是如雨后春笋,顺利完成所有前期工作,投入到施工阶段。为加强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2021年11月29日,按照局党组的决议,德钦县水务局质量监督站、德钦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德钦县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和安全生产专项负责人组成检查小组联合我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我县两江及个支流是否存在非法采砂及河道两侧植被破坏进行检查。
一、检查主体
本次河道治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发起部门为德钦县水务局,配合部门为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二、检查对象
根据联合抽查计划中的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我县河道治理施工单位‘玉溪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升平分公司’、“云南启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霞若分公司”进行抽查。并对我县其他支流河道进行巡查。
三、检查的项目
一是羊拉阳曲河河道治理项目四个标段;
二是珠巴龙河拖顶段二期治理工程四个标段;
三是2021年阿东河河道治理项目四个标段。
四是对其他支流河段进行巡查。
四、五、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方式
按照检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五、执法人员组成: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与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2人,组成本次抽查检查工作组。
六、具体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若发现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填写有关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有关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七、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在履行检查结果审批程序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
3.对存在需整改的施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水务局质检站。
德钦县水务局
2021年11月29日
德钦县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