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拟订有关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牵头编制实施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乡(镇)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四)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落实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制定全县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地震趋势预测意见、震后趋势判定意见。负责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五)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等相关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恢复重建相关工作。
(六)负责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国家、省地震局、州防震减灾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七)负责开展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德钦县政府大楼防震减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夏季);9:00-12:00,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承担部门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单位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公文处理、档案、保密、机要、督查落实、会务服务、公务用车、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承担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内地震前兆台、测震台、强震台、预警台和地震应急短波通讯无线电台运维管理。制定全县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及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震情速报。负责调查核实地震宏微观异常。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测预报基础研究和重点项目管理。组织全州震情监视跟踪和重大震情会商,分析研究地震趋势并提出预测意见和震后趋势判定意见。负责地震标准化和地震计量。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对全县地震监测工作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
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专项规划。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登记备案参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工作,参与监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和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参与国家、省地震局、州防震减灾局的地震烈度调查和震灾损失评估调查。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负责编制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处置方案。参与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